从雪域高原“格桑花”到天山“雪莲”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援藏援疆是我践行初心使命、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的无悔选择,也是我对‘祖国哪里需要,我就去哪里,不怕困难甚至是牺牲’的承诺。”从绽放雪域高原“格桑花”到天山“雪莲”,青年党员、吉林律师刘沫含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精彩人生路。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吉林省司法厅负责人一行,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慰问刘沫含。刘沫含热情地向大家讲述了她在新疆一年来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
刘沫含,女,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19年7月,她参加司法部首批“援藏律师服务团”,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2022年7月,她又报名参加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的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巩留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志愿服务。
增强法律意识 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要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引导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刘沫含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巩留县工作期间,刘沫含围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机关、社区(乡镇)、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活动,积极推进“法律九进”工作,不管是网络“云”课堂,还是机关会堂、学校操场、田间地头都有她的身影,都是她的普法课堂。
“我们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努力在全县建成法治素养强、覆盖范围广、群众评价高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而刘沫含在这项工作中付出很多努力。”巩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相伟说。
培训期间,刘沫含积极参加讲师团,通过以案释法,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向乡村“法律明白人”深入解读法律法规,强化了法律服务能力和普法宣传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切实履行好‘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带动身边的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学员巴丽更·吉尼西别克说。
截至目前,巩留县共培树选拔“法律明白人”225人,他们在服务基层群众、化解基层纠纷、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在未来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我将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同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为服务地培养法律服务人员工作添砖加瓦,切实解决服务地法律服务人才短缺问题。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作用,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刘沫含在她的法援日记中写道。
建设法治校园 使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2023年3月,刘沫含正式被聘任为巩留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
“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走进学校开展过多场普法宣传授课,但今天是我第一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站在这里,接过红彤彤的聘书,也接下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聘书承载的是校方对我的信任。”刘沫含说。
此后刘沫含认真履职,就学校法治教育、安全管理、校园周边治理等与校方深入交流,就如何建设“安全校园”“法治校园”等提出合理建议。她还创新开展法治副校长接待日,解答学生个人及家庭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她定期到巩留县第二中学开展法律讲堂,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图片、动画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法治教育不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我们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升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才是最终目的。”刘沫含说。
开展法律援助 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你是律师吧?我是在乡里种果树苗的,这是我跟别人签的一份合同,现在遇到了点问题,我不认识字,你帮我看看这份合同。”
今年2月的一天,巩留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来了一位阿姨,她来不及拍掉头上和身上的雪,急忙从包里拿出来一页合同问刘沫含。
刘沫含接过合同,发现除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外,其他必备的合同要素都不是特别明确。经了解,阿姨60岁,老伴去世多年,没有子女,生活条件不好,承包了一块地种植果树苗。2021年,买方找她订购果树苗,她则根据买方的数量和品种需求培育了果树苗,但到了约定的交付时间,买方又以各种理由拒绝收购。
“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我们觉得最好能调解解决。”刘沫含说,她联系上买方,最初买方态度十分强硬,后来经过她耐心劝解,买方最终同意与阿姨重新签订一份完备的合同。
“阿姨的问题解决了,我们也期待阿姨的生活伴随着春天的到来,也能像地里的果树苗一样生机勃勃。”刘沫含说。
开展援疆工作一年来,刘沫含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参与调解案件70余件,接受线上线下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4年多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刘沫含的身体出现了大脑和心肺功能损伤、饮食不规律导致胃出血等问题,现在每天都要服用大量药物。父母年纪越来越大,她也因不能常伴左右深感愧疚。但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1年期满后,刘沫含再次申请延期1年,因为她深知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近年来,刘沫含先后荣获“吉林省优秀青年律师”“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2022年被日喀则市委、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被《法治日报》评为“2022年度法治人物”。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306/t20230630_481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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