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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为武器 坚持扶弱助困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孙立昊洋

  出生在农村的他,对农民工有一种亲人般的感情,他主动为农民工、困难职工代言,以法律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武器,秉持“工匠精神,平民情怀”理念,办案精益求精,坚持扶弱助困。从业16年来,他长期致力于职工维权事业,累计办理职工维权案1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他就是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

  2011年,汤师傅起诉某大型国企,要求其对自己1991年的工伤进行赔偿。“记得初次见面时,偏瘫的汤师傅坐在轮椅上,面部浮肿,但他坚信法律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余伟安对《法治日报》记者说,帮汤师傅成功立案用了3年,进入司法程序后,汤师傅去世了,其家属继续委托余伟安代理案件。从基层法院到中级人民法院再到高级人民法院,历时10多年,他免费代理开庭30余次,与相关部门沟通上百次。最终,法院判决企业赔偿汤师傅26万元。

  记者问余伟安:“10多年时间、30余次开庭、上百次沟通,是什么支撑着你坚持不懈把案件办到底?”

  余伟安未加思索地回答:“就是为陷入困境的家庭带来希望,让老百姓在司法程序中感到公平正义的信念支撑着我。”停了停,他又说,“汤师傅虽然离世了,但他那句‘坚信法律会还自己一个公道’的话语,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作为法律工作者,我有责任让汤师傅的‘坚信’成为现实。”

  担任公益律师后,余伟安发现,有许多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加上一些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设置障碍,让一些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余伟安觉得,一名律师不能仅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还要在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方面作出应有贡献,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因此,不论工作多忙,余伟安都坚持参加“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活动,坚持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职工办实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坚持参加进企业进机关进工地义务普法等多种形式公益法律活动。同时,为了更好普及法律知识,他十分重视理论研究并积极发表专业文章。

  “我是一名律师,必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余伟安时常用这句话提醒自己,并全身心投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去。

  余伟安的“头衔”很多:他是西安市律师参与诉讼服务代理申诉和矛盾化解工作专家库成员,常年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待窗口值班,化解诉讼矛盾;

  他是西安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参与“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讼调解工作;

  他是陕西省司法厅第一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负责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案件……

  “看着那些身处困境中的当事人因为我的努力获得法律帮助,觉得自己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余伟安欣慰地说。

  余伟安2022年荣获第八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202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307/t20230719_482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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