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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项资金奖励优秀青年律师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范瑞恒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海事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天津市将实施“强基工程”“聚力工程”“领航工程”“赋能工程”四大工程,在培养青年律师后备人才、引育法律服务机构团队、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

  实施“强基工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优秀青年律师的奖励、助学以及补贴,助力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实施“聚力工程”,鼓励律师事务所发挥主体作用,面向先进地区精准引才,特别是吸纳海事海商等领域高层次律师团队;实施“领航工程”,持续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增加“涉外法律服务(海事海商)”专业领域,设立专用申报通道,打造专业化律师队伍;实施“赋能工程”,研发提炼一批具有原创性、实用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法律服务产品和经典服务案例,集中向社会推介展示,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308/t20230821_484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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