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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邓君

  法治日报通讯员岑柏瀚

  成立“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涵盖80多个国家和180多个地区的法律;打造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首建涉外律师学院、打造律师事务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邀香港执业大律师运用香港调解规则成功调解涉外商事案件……

  近年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广东省广州市聚焦“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州所能”,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涉外法治正成为这座国际大都市的一张新名片。

  《法治日报》记者获悉,即将于8月30日召开的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大湾区法治协同”,将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制度规则体系日益完善

  当下,广州南沙正在成为港澳青年圆梦逐梦的“梦工厂”。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与《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形成叠加效应,全力支持港澳青年在南沙创新创业和生活。

  “一国两制三法域”是粤港澳大湾区拥有的独特优势,三地经济的飞跃发展为三地做好相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出了现实要求。而这也成为广州开展涉外法治建设的首要着力点。围绕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广州加强工作谋划,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

  为此,广州市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出台“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广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推动制定《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等,全链条保障涉外法治发展。

  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广州积极推动出台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广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等立法。广州海关牵头修订的“玩具可迁移元素”国际标准发布后,在玩具产业国际标准制修订领域积极发出“中国声音”,在国际规则领域提升我国话语权,有力帮助我国玩具产业突破国外技贸壁垒扩大出口。

  执法司法效能持续提升

  当事人在香港,律师在澳门,审理案件的法院则在广州南沙,这种案子怎样代理?去年7月,澳门律师邝玉球在内地执业代理的首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三方通过“AOL授权见证通”平台,不到10分钟,便完成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手续。据悉,“AOL授权见证通”是广州中院搭建的全国首个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全国60余家法院近3400件案件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完成在线授权见证,当事人遍布全球。

  特色湾区,以法联通。为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广州建立跨部门涉外执法司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涉外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涉外执法司法公信力影响力竞争力不断提升:构建“N+4+2”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率先制定8项司法规则衔接操作指引;上线汇集368件域外法查明案例、3万余部域外法律法规和近7万份涉外裁判文书的“域外法查明通”平台;在全市率先搭建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平台,设立涉外民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室……记者了解到,全国首宗涉“一带一路”建设案、首单航空器留置权案等一批全省、全国标志性涉外案件在广州诞生,湾区司法对接步入新阶段。

  除了积极打造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广州还率先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商会协调机制,率先成立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率先打造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中心。此外,广州积极优化海事海商法律服务,搭建一站式海事海商纠纷解决平台,设立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服务保障涉外经济贸易和海洋权益。

  为提高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广州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境内外近200家仲裁机构认可。首创亚太经合组织线上争议解决平台(APEC-ODR),设立全球首个元宇宙仲裁院。广州仲裁委涉外案件受理量连续两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占全国办案量近五分之一。

  为了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广州专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广州分中心,在全国首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开创了大湾区不同法律体系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先例;推动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2022年广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在全国157个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涉外法律保障不断优化

  全省首宗港澳居民享受法律援助市民均等化服务案、全国首宗由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澳门执业律师)代理的内地案件……多个开创性案例在广州诞生。

  实践中,广州通过召开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围绕政策经费、税费优惠、人才政策、港澳律师跨境执业、境内外合作交流等五方面措施,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立足羊城特色,广州一盘棋推进湾区中央法务区“一中心三片区”错位发展,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广州国际商贸法律服务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涉外和商事审判中心”、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等涉外法治平台,涉外法律服务广州品牌逐步彰显。

  广州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枢纽城市,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急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高效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国际化法律人才。广州出台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的10项措施,9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在南沙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已孵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13名、粤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家。引入境外法律实务界、学术界专家,建立广州涉外法律服务专家智库。

  人才需要引进,更要注重培养。广州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等院校联合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涉外律师人才,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在全国首建涉外律师学院,打造律师事务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近400名律师入选全国或全省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08/t20230829_485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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