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莹:一个受援人都不能落下
图① 车莹在窗口耐心接待法律援助申请人。
图② 车莹(左二)和同事现场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供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法治日报实习生 郎佩冉
“咱们‘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别落下一个受援人。”这是车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她明白,对受援人而言,法律援助是他们的及时雨。
车莹,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从事法律援助工作7年,曾被市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先后6次被朝阳区司法局授予嘉奖,2023年荣获“北京榜样·最美法律服务人”称号。
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在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有一面“民心墙”,它是由一面面缩小版的锦旗拼凑而成。“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曾经是一份迷茫和无助、一份渴望和期待。很多时候,我们要做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侠客’。”车莹介绍“民心墙”时如是说。
“侠客”是车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真实写照。她将侠义精神付诸实践,帮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帮助因女儿意外离世而悲观厌世的父母争取经济补偿,令他们重燃生活的希望;帮助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办理离婚诉讼并进行心理辅导,用法律援助温暖了那些遇到困难的人群。
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特殊性,服务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车莹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用心用情服务好每一位寻求法律援助的老人,纾解他们的急难愁盼事,做他们维权道路上的“贴心人”。
89岁的李大爷家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因住在朝阳区劲松街道的债务人欠其50万元——这是李大爷的养老钱,他给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了电话。由于老人无法亲自到北京,相关程序的办理以及后续律师工作开展都会比较复杂,但车莹还是毫不迟疑的答应了下来,特事特办,而且立刻就办。
当日,车莹就将申请援助需要填写的申请表以及材料清单寄到了李大爷的手里,收到申请材料的李大爷激动得几度哽咽,他说,“打了这么多电话,终于有人管我了!”最终,李大爷和债务人达成协议,欠款将于2023年年底将全部还清。
做民心品牌的“宣传员”
自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车莹主动作为,积极思考,探索出“一网两翼三支撑”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打造深入群众的“朝阳法援”民心品牌。
为了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朝阳法援”民心品牌的效应,车莹主动担当起了宣传员,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她走进建筑工地,为农民工群体讲解如何维权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走进社区,为群众普及妇女在婚姻家庭、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走进中小学,告诉孩子们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相关法律援助救济途径;走进普法广场,开展老年人专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宣传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走进监狱,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志愿服务活动,为服刑人员解答法律问题。
此外,车莹借助线上媒体平台作用,打造精品法律援助案例,精品案例以及以真实案例改编的微视频通过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北京日报、北京广播电台等多个平台进行宣传,扩大“朝阳法援”民心品牌的效应,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法律援助一线的“耕耘者”
“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就是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将党的关怀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传递给每一位受援人,让其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7年来,车莹坚持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以为百姓办实事为己任,把信任、责任、担当、奉献作为座右铭。无论工作再忙,车莹始终坚持在一线解答咨询、受理援助案件。
车莹接待的当事人不计其数,尤其是每年春节前夕的农民工讨薪潮,常常因为解答咨询、受理登记,耽误吃饭下班时间,有时甚至一天顾不上喝一口水。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努力克服孩子小需要照顾的困难,从不因为家庭负担重就搞特殊化,不降低对自己的工作要求,耐心、细致受理、审批好每一个案件。车莹说:“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份无助、一份渴求和期待。在这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受援人的一声声感谢、一面面锦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还有我内心的不断充盈,我深切地热爱法律援助工作。”
截至目前,车莹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4万余人次,参加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0余场,解答咨询400余人次。作为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10/t20231016_487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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