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服务 >正文

绥化推行“四个一”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全面推行“四个一”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一张网”,建成11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1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二是下好矛盾纠纷化解“一盘棋”,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化解矛盾纠纷2.5万余件。三是打通助农惠农“最后一公里”,组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团为涉农企业进行“法治体检”100余次。四是打开普法宣传“一扇窗”,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活动54场,为留守儿童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1.5万余次。(刘岩)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12/t20231215_4916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