拄拐人成为他人的“拐杖”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花样年华因车祸致残,她自强不息开启职业律师生涯,不仅以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获得业界高度评价,更以一颗仁心在公益道路上坚定前行,她就是辽宁省大连市的“拐杖律师”李福霞。
多年来,李福霞先后获得大连市“自强俊青年”、市区级“普法先进个人”、大连市“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自强自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福霞,2003年毕业于沈阳炮兵学院。2004年,一场车祸无情地夺去了她的左小腿。她直面痛苦,勇敢地重新站了起来。在经历了车祸的恐惧、迷茫,甚至不断放弃和否定之后,自强自立的她在2012年一次性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
从当律师的第一天起,李福霞就告诉自己,不辜负每一个当事人的信任和委托。一位96岁的老太太刘杜氏委托她为其主张赡养费。见到老人的生活状况,李福霞决定免费为老人提供法律服务。在调查过程中,李福霞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由于刘杜氏的女儿在60年前从其户籍中迁出,除了姓名和大概的年龄,并无其他信息。按照查询到的线索,李福霞开车百余公里,顶风冒雪,拄着拐杖走村入屯,调查走访了十几个地址和单位。长时间走路,假肢磨破了腿,带来钻心的疼痛,可她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当李福霞最终查询到刘杜氏女儿的户籍信息时,她觉得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李福霞最终帮助刘杜氏成功立案,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使老人获得了一定的赡养费以及亲情关爱。
作为一名残疾人律师,李福霞要比健全人付出更多的努力,但她在从业以来一直尽自己所能为广大求助者解决法律问题。
热心公益投身法治宣传事业
李福霞热心公益事业,主动为残疾朋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从业至今已经免费帮助40多名残疾人朋友解决了法律问题,避免了诉累。李福霞和她的普法团队每年都会定期组织10余场大型公益普法活动,开展公益普法讲座。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律师义工团的公益普法活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帮助困难群体答疑解惑,累计使800余人受益。
2022年伊始,李福霞接过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服务的接力棒,通过该所下设的大连大东法律援助服务站为农民工、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日常答疑解惑之余,她还在“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讲,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让法律援助走近群众,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心系群众为残疾人维权发声
作为律师,李福霞还以专业素养积极为广大残疾人朋友维权发声。2016年《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免收停车费的通知》(大残联发〔2016〕24号)开始实行,但在实行过程中,残疾人朋友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阻碍。为此,李福霞根据残疾人朋友的反馈情况,自驾车辆,走访不按规定执行的停车场近40处,驱车累计200余公里,帮助大连市残疾人解决了免费停车的难题。面对巨大阻力甚至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嘲笑,李福霞没有气馁和放弃,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向停车场的负责人讲政策、摆道理,并借助媒体力量呼吁维权。在她的努力下,大连市内的公共停车场绝大部分能够按文件执行。
“作为一名律师,李福霞不忘初心,心系群众,敬业奉献,扎根法律援助一线岗位,把党和政府的法治温暖送到群众心中。作为一名残疾人,李福霞以积极向上和自强阳光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活出了别样精彩人生。”大连市司法局负责律师管理工作的人员对李福霞给出了如此评价。
“我曾经从无边的黑暗中走来,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别人生命中的亮光。”李福霞说,她将在未来的法律援助道路上继续辛勤耕耘,努力让法治的温暖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401/t20240118_493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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