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需求“供给站”强化有效服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范瑞恒
“继承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形式,都涉及财产所有权,希望大家谨慎对待。”4月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佳美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了一场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讲座。讲解人是滨海新区司法局派驻的社区法律顾问宋永娇,受众是3名“法律明白人”与23名老人。
继承权男女平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认真细致的解答让张阿姨颇为满意:“在网络上看相关内容都是一知半解,今天与律师面对面沟通,心里敞亮多了。”
近年来,滨海新区司法局在巩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以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建好需求“供给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服务向有效服务转变。
服务网络全覆盖
“建成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41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指导各开发区建立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54个社区服务工作室。”滨海新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勇说,“这些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也是滨海新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底气所在。”
架构搭建起来,服务怎么办?
滨海新区司法局签约7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200余名律师以及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派驻坐班、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制度,充分利用“有限”的法律顾问现场服务资源以及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等“无限”的线上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多元化选择。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采取固定值班方式,村(居)工作室实行预约服务制度。”滨海新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王秀兰说,这样做是为了提高现场服务精准性,杜绝资源浪费。
为了解决偏远地区的法律服务问题,滨海新区司法局还为5个街镇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为群众提供远程咨询、公证办理等智能化法律服务;公开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服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推广应用12348热线、网络平台解决简易法律问题。
多元合力解民忧
司法鉴定咨询、医疗纠纷调解、心理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仲裁咨询、公证咨询等窗口依次排开,窗口前坐着前来咨询的群众。这是《法治日报》记者4月9日在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的场景。
“我丈夫出了车祸,常年卧病在床,需要申请法律援助。”一对母子在法律援助窗口说出了自己的来访目的。
“是您上午打的电话吧,大概情况我都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董博文认真翻阅当事人带来的材料,“您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马上为您办理手续。”
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不是唯一的渠道。近年来,滨海新区司法局落实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对接机制,形成以区中心为依托,各街镇司法所为支撑,村(居)联系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去年年底,滨海新区某村村民赵某的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赵某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而现实困难是赵某因瘫痪在床,无法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辖区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村委会、村法律顾问对接,并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指导下,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赵某家上门帮助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所需材料。数据显示,2023年,滨海新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0万余元。
除此之外,滨海新区司法局还建立了知识产权、访调、诉调等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成功化解了多起疑难复杂纠纷。
助力发展有新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滨海新区司法局还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
2022年7月,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旅游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信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展调解,最终促使上述双方达成由旅游公司分期支付租金、担保方继续担保的调解方案。
“快速高效,充分保障了企业的权利及正常运转。”某融资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该案是滨海新区司法局探索全链条融资租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不仅如此,滨海新区司法局还培育形成了“商事调解+赋强公证”非诉解纷模式;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在内的专业商事调解团队;指导滨海新区公信调解中心与区法院、大公公证处等10余家区内法律服务专业机构联合成立“公信法律战略合作联盟”;组织公证机构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助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聘请律师为区域内重点企业开展定向“法治体检”,指导、协助企业全面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化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滨海新区司法局要持续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为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有益探索。”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云凤柏说,“未来将进一步找准服务经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发力点、突破点,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4/t20240418_497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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