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多措并举服务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扎实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有效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制度保障 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制度保障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省司法厅深度关切民营企业所需所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大“废改立”工作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赋能”。一是加大行政立法保障力度。完成144部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全面清理工作。2023年2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废止《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20部。先后完成《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陕西省专利条例(修正)》《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的审查修改、提请审议工作,切实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是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部门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有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妨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壁垒,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763件,其中废止文件1049件,修改文件227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对省政府批转的220件拟制发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慎提出修改意见建议430余条。督促4件省政府拟制发涉企文件起草部门落实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程序规定,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政策措施出台科学合法、落地见效管用。三是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深入企业调研现状,倾听民营企业心声,在制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三个经济”、助力共建“一带一路”等4个“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又推动出台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若干措施》《助力营商环境突破年若干措施》《全省公证行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强化组织统筹,一体推进落实,进一步增强了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聚焦执法监督 不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关乎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司法厅围绕民营企业在行政执法领域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民营企业“解难”“纾困”。一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以涉及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督察重点,为民营经济健康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在厅门户网站设立“营商环境执法监督投诉”专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享受平等法律待遇,2023年以来推动37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累计办理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合法性审核事项2200余件。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考评权重。印发《陕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将原来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提升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考评权重,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透明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着眼矛盾纠纷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省司法厅把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推动法律服务前移、解纷平台前置、调解力量下沉,切实为企业“解难”“分忧”。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职能作用,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易引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劳资、消费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其中在民营企业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二是努力把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征地拆迁、劳动维权、投资融资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加强对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2023年以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三是推动商事纠纷“便捷快省”结解。指导全省9家仲裁机构无差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化解各类经济纠纷,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6681件,案件标的总额达147.14亿元。指导仲裁机构对接相关企业,目前受理知识产权仲裁纠纷案件36件。
四立足法律服务 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省司法厅紧盯市场主体法律需求,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一是认真做好重点事项法治保障工作。对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等108件省政府重大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办理涉房地产专班法律事务52件,参加上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核查10次。联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2023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为省级643个重点项目配备了结对服务律师事务所。二是构筑“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联合省工商联组织召开“万所联万会”座谈会,建立商业协会律师法律顾问服务长效机制。联合省工信厅、省律师协会、西部法制报开展“百所进百企”法治护航促发展活动。联合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开展实施“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法治体检”公益活动。2023年,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讲堂3955次,法律咨询67465次,法务培训2854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7611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5931件,开展座谈交流、调研走访3707场次,代理涉企案件24533件,挽回经济损失19.4亿元。出台《陕西公证行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全年共办理涉企公证2万余件。三是发挥“三大平台”聚合效应。指导12348 热线各市级平台开通“专家门诊”,安排资深律师定期为民营企业“坐诊把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陕西法律服务网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提供专家咨询、智能答疑、线上申办等服务,助力民营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组织“进企业、送服务、促发展”法律援助系列活动,联合省财政厅举办“服务‘三个年’法援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会同省科协、省科技厅开展法律服务科技工作者等系列活动。四是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三中心”建设,推动在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和研究中心,召开“一带一路”国际建设工程热点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和“中欧班列”法律服务论坛,成功举办2023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扩建陕西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库律师236人,推荐30人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鼓励43家律所和211名律师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4家公证机构入围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利用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法学教育资源优势,联合实施国家法律硕士专业(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2023年培养法律硕士56名。发挥省“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作用,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先后邀请专家学者50人次,组织举办各类涉外法律服务培训30期,累计培训涉外企业负责人及法务人员500余人次,培养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1500余人,积极为我省民营经济“走出去”提供良好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人才支撑。
下一步,陕西省司法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以《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抓手,持续在各项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lsgz/797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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