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小额快执团队直抵民心—一支用速度诠释为人民司法的法院“轻骑兵”
结案率93.52%,平均执行时间23天,结案1726 件,执行到位1367万元。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这支9人的小额快执团队是如何做到高效执行?“有章法、给压力、用感情。”面对记者的提问,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曾杰给出了九字回答。
小额快执“有章法” 新机制保障提质增效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在最后一公里翻修“快车道”,今年,丰县人民法院对执行思路进行了优化升级,补强小额快执团队这支“轻骑兵”,推行立案分案快、执行举措快、结案放款快的“三快”机制。强化案件甄别分流规则,明确规定小额速执案件范围、办案规范、执行期限等事项,通过精密制度设计,确保执行环节顺畅、发力精准,实现简案快执。
申请人李先生等112名业主的延迟上房费共92万元,重新分案后,该案被纳入快执案中。后在执行局与立案庭两部门的通力配合和执行干警持续跟进下,帮助业主与开发商在短期内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达成协议后15日内将案款全部发放完毕。
“通过对小标的额案件的类型化处理,确保了团队合作更加有力,小标的额案件应执尽执,进一步拓展我院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执行办案新格局,有效提升了执行办案质效,确保核心指标高位运行”执行局局长曾杰表示。
“不到一周的时间,法院就将案子执行完毕,你们工作效率太快了!”。7月6日一大早,申请人老刘就等候在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口,向快执团队负责人魏览览赠送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快速执行解民忧”的锦旗,以感谢他雷厉风行的执行作风。
“案件移送立案执行之后,我们坚持高效、高质、为民原则,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查控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对有财产的依法作出划拨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扣划至法院银行账户后,第一时间进行放款。”魏览览说。
此外,该院从近年来执行一线涌现出的优秀执行办案小组中抽调精干力量补强快执团队,形成了“133快执”模式,即1个团队3个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 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位组成,团队由曾杰局长统筹调配力量,魏览览实际负责。3个小组通力配合,推动案件快速执结,既保证了单独执行的强制力,又保障了联合执行的机动性,以最小司法成本取得最好法律效果。
强制措施“给压力” 集中执行确保持续发力
“夜间突袭、凌晨行动、假日执行……快执团队很辛苦,开展集中执行是常态。”执行局副局长渠海银告诉记者,为确保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除了线上快速查扣冻、限行限消限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外,快执团队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查找力度,对有难度的执行案件,进行定期归纳,并制定任务清单和开展集中执行计划。
在某银行与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与其沟通催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干警,迟迟不予履行。在一次凌晨集中执行中,干警将陈某列入任务清单内,第一站便前往陈某家中,成功将陈某拘传回法院,最终促使其履行义务。
“有些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总觉得只要找不到人,法院就拿他们没办法,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想法。”魏览览说。
在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吴某总是以没有履行能力等借口敷衍干警,拖延还款。后来,细心的干警在其持有的两部手机的微信账单中发现其近期有转账交易记录。实际上,吴某因为自己的微信账户、银行卡均已被冻结,便长期使用其妻子及岳父的微信账户和银行卡进行交易。鉴于吴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恶意长期使用他人微信账户和银行卡进行交易,转移财产,从而逃避法院执行,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吴某予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后来,吴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按照和解协议内容按期履行法院判决。”负责该案的快执团队成员刘保壮回忆说。
“在工作中,如果遇到规避、抗拒执行的情形,我要求大家一定要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曾杰告诉记者,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经传票传唤拒不到案的,将依法采取对被执行人拘传、拘留、罚款的措施,尽最大可能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案配合执行。对隐匿、转移财产的,将强化搜查、扣押等措施的运用,加大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扣力度,确保把“纸面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民生权益“用感情” 善意文明彰显司法温情
小标的,大民生。如何既保障执行到位又彰显司法关怀?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局务会就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行学习,明确执行强制力度和善意文明执行边界,制定了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对被执行人不利影响的执行方针,并对不同类型案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执行方式。
“李云作为快执团队的女干警,她心思细腻,善解人意,一些我们办不好的执行案子,交到她手上后,效果都特别好,我们都很佩服她。”魏览览说。
不光同事们对她的评价很高,很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也因为她的善解人意握手言和。
感情破裂离婚后,齐先生与蔡女士因抚养费问题在法院“相逢”。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齐先生需支付抚养费每月700元。
该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考虑到本案涉及的不仅仅是经济纠纷,更涉及婚姻双方的感情纠纷。而强制执行的结果往往是案件执行完毕后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后续义务。为从源头彻底化解纠纷,李云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便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谁承想,双方矛盾很深,感情纠纷很复杂,甚至差点在调解室吵了起来。但是,李云并未放弃“达成和解”的希望,经多次“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案件一度迎来转机。“谢谢你开导我,我会补偿我前妻并爱护我的孩子的。”第二天,陈先生如约付清拖欠的抚养费15400元,并承诺今后会认真按时履行抚养义务。
“一开始,我没想到这个案子这么棘手,也没有想到仅花了两天时间就能把矛盾真正化解,可能是我的真诚打动了他们吧!”谈到这件案子,李云印象深刻。
“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仅需要提速办理,更要善于运用感情和方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小额执行案件中部分涉及人身损害、劳动报酬、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直接影响了当事人的基本生活,简单的执行举措可能收效甚微,反而,小额快执团队用心、用情的执行方式,可能更能提高执行效率。”曾杰说。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7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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