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办案手记:我与127户业主的故事
“感谢你一直以来的协调和理解。”近日,我给益阳市某小区业委会的陈大哥发去微信。他很快就回复了我:“是我们要感谢你们,我们当事人做这些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你们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才是无私地为我们排忧解难呢。”
“我们只来了一小部分”
2023年1月的一天,快过年了,疫情又严重起来,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来办事的每个人都把口罩戴得严严实实。突然收到十几个案子的立案材料,我觉得有些意外。当翻看材料后,发现原告都是来自同一小区的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返还装修押金和出入证押金。查看系统,我发现相同情形的案件之前已有立案并经过了本院判决,目前还在二审审理中。
我跟大厅里的一位陈姓大哥交谈后得知,陈大哥是小区业委会的一员,对小区情况非常了解,他说今天来立案的业主“只来了一小部分”。该小区的业主大都于2017年左右装修入住,装修时每户向物业公司缴纳了2000元装修押金和150元出入证押金,现在已经过去近5年了,该退的押金却没有退。我便请陈大哥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把具体信息收集起来,方便法院整合信息安排诉前调解和下一阶段立案。陈大哥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们加了微信以方便联系。来立案的十几位业主听取我的建议,同意等类似案件的二审结果出来后,再一同调解或诉讼。
类案判决下来后
类案的二审判决下来后,维持原判,物业公司应返还押金。我通过查看卷宗材料,找到了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这位律师二审不再代理,但他辗转找到并给了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这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叫小邓,但她表示,希望先核实待起诉业主与之前判决业主的情况是否一致。
根据小区的楼栋,我们做了非常详细的表格,录入了户主身份信息、待退金额、收据是否有原件等内容。然后,我跟小邓联系,表达了我的意见,说表格上的这些业主和已经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业主是一种情况,如果法院立案受理,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类案同判的可能性大。小邓在向领导反馈情况后回复,希望核对一下证据。我看到了曙光,马上让助理帮助陈大哥收集业主们的资料和证据原件,安排专门的时间、场地和人员供双方进行证据交换。
诉前调解倾真心
经过我的协调,业主方代表和物业公司代表终于坐到了一张会议桌前。法官助理把业主材料和证据进行分组后,双方当事人开始核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特别认真,一张张凭据核对公章真伪,一个个数据比对公司入账情况,经过整整一天,直到晚上7点,物业公司最终确认127户业主的材料齐全。其余的业主存在材料不全等问题,业主代表也认可物业公司的核对结果。对于其他业主,需要补充证据再另行协商或诉讼。走出法院大楼的时候,小邓说没想到法院能为调解做这么多细致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谢。
因为物业公司迟迟没有给出调解方案。我院执行局熊军知道这个情况后,提醒我不但要诉源治理,也要“执源治理”,说愿意跟我一同前往该物业公司在长沙的总部进行对接。于是,我们驱车赶到长沙,见到了物业公司总部的李副总。我和熊政委分别从立案、执行的角度和李副总交流了意见。我诚恳且坦率地说:“对业主来说,损失的可能只是时间,对企业来说,征信受损和商誉降低,影响可能更大。”李副总对于法院在立案前能为涉诉的企业着想并上门调解深受感动,他表态克服困难,积极配合,落实好付款的时间。回来后,调解员和助理在积极准备调解笔录的同时,着手完善127个诉前调解案件的当事人代理手续等事宜,因为该物业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授权手续非常繁琐,127户业主授权一名律师参加诉前调解也是工作量惊人,经过努力协调,终于完善了双方的代理手续。带着热气腾腾的调解协议,我们马不停蹄地又来到长沙,看到物业公司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我才安心了。回来后,紧接着就是127个司法确认案件的立案、文书撰写、校对、送达工作等。
案结事了效果好
我也一直跟进物业公司付款的进程,生怕错过付款时间,而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我还因着急上火长了一嘴泡。付款的过程可以说一波三折,小邓跑前跑后,在物业公司各部门催促进程,终于在调解协议约定付款的最后一天等来了好消息。“付款成功!”物业公司把127户的装修押金和出入证押金共计267350元全部汇入了业主指定的收款账户。当我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整个人既兴奋又激动,蹦起来的时候嘴里的泡破了,我开心得居然忘了痛。
这就是我和127户业主诉前调解的故事,感谢有这么多热心人的参与,感谢大家对法院的信任,感谢我院各部门同事间的守望相助,历时6个月,127案圆满解决。“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作为一名法院人,我很荣幸可以参与到非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最前线,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努力以最小的成本维护人民群众最大的利益。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65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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