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十三)
榜样是一种力量,鼓舞斗志;榜样是一面旗帜,指引方向。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6名)
李红霞 西安市公证处公证员
李红霞同志参加工作25年以来,立足本职工作,热情服务、规范执业,以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同志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先后被陕西省司法厅及陕西省公证协会分别授予“陕西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陕西省公证质量优胜公证员”等荣誉称号。
王金萍 延安市公证处副主任
王金萍同志从事公证工作30年来,对党忠诚,对公证事业热爱,她以满腔热情投身工作,为延安市公证事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证为民的宗旨。由于工作实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奖励。
周维新 陕西长安大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周维新同志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坚持科研与鉴定紧密结合,他参与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课题“重特大交通事故调查与分析鉴定新技术及装备”项目,创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辅助平台”,开发“汽车行驶记录仪VDR数据通用解析系统”“EDR数据读取系统”。在国内首次应用TACAR V1 软件对交通事故实现三维再现及车速计算,参与完成了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鉴定及调查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杨宗儒 陕西宝鸡法医精神病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杨宗儒同志参加司法鉴定11年以来,始终主动服务群众,对于行动不便的人经常提供上门鉴定服务。近五年来,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25件,其中民事行为能力鉴定56件,刑事责任能力鉴定169件,提供法律咨询500人次,完成市级自然科研成果两项,组织参与司法公益宣传活动12次。
赵光海 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室主任
赵光海同志自2016年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来,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切身利益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和第一追求,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热心服务委托部门。近年来,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000余件,采信率达99%以上,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刘毅英 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刘毅英同志秉持“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理念,坚守初心做好每一例鉴定。多年来,共参与法医临床鉴定案件15000余件,法医病理案件1300余件,提供鉴定咨询500余人次。参与纠纷调解百余例,并多次在普法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她多次被授予“先进个人”“优秀鉴定人”等称号,在第三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中荣获三等奖,并入选中国法网典型案例库。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ggflbwgl/818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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