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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生态委参与主办“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6月1日至2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暨“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本次律师业务交流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指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长江流域上海、江苏、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相关专业委员会参与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承办。与会专家学者、律师等共150余人。

  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郑世红,副主任谢虹、倪伟、石红旗,贵州省律师代表尹咏梅和马云峰参加本次会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畅、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青松、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万勇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周塞军在致辞中讲到,长江经济带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希望律师们在面对全新的观念、市场和业务形势下,能够尽快更新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充分发挥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同时希望能常态化举行“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成为律师行业专业活动的一张名片。

  

  会上,签署了《保护母亲河行动联合倡议书》,与会律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撰与长江大保护、环境民事法律服务实务交流、环境行政法律实务交流、环境合规法律服务实务、能源法律服务实务交流、环境治理产业之法律服务、资源及ESG七个方面的业务进行深入、广泛地交流,就“如何拓展环境资源能源法律业务、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律师的作用和价值”开展圆桌讨论。

  

  郑世红主持了环境民事法律服务实务交流环节,并作为嘉宾参加圆桌对话,就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服务业务的开拓、律师专业化发展等问题进行分享,谢虹和倪伟分别就《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和《“富矿精开”背景下矿业权压覆纠纷解决的法律实践》进行了业务交流。

  

  闭幕式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海军进行总结发言,他希望长江流域13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加强沟通交流,为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lsgz/202406/t20240604_84722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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