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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你保卫和平 我来守护你 高超: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处理涉军维权案件要有政治敏锐度,依法依规维护好军队、军人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必须按照现行标准支付存放费用,一分都不能少!”天津某殡葬公司负责人情绪激动,对前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高超说。

  这是一起关于遗体存放费用的涉军纠纷。某部队医学中心将其医疗综合楼地下室出租给天津某殡葬公司长期作为太平间用地使用,自地下室出租时起,医学中心陆续在这里存放了58具遗体,双方未对存储费用做约定。2021年,医学中心出具《遗体存放确认书》,后陆续将这58具遗体搬出进行处置。因双方对费用标准无法达成一致,殡葬公司曾就其中存放时间较短的23具遗体存放费用提起诉讼。东丽区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参照天津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文件认定了费用标准。后该判决标准被二审法院维持。

  高超作为合议庭审判长审理的案件是涉及最后搬出的35具遗体的存放费用。如果延续之前的审理思路,按照生效判决标准计算存放费用标准,医学中心需支付900多万元。

  “法官,900多万元费用不合理,如果支付了这笔费用,我们的正常运转都会受到影响!”医学中心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困难。

  “这么多年了,我们保管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殡葬公司负责人表示。

  

  双方各执一词,正在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高超敏锐地发现了两起案件的不同之处。

  他仔细翻阅了卷宗,经过详实查证,发现这35具遗体存放日期更早,部分遗体存放时间长达15年。高超认为,多年以前的遗体冷藏存放管理收费标准与如今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重新计算。于是,在开庭的过程中,高超着重核对了遗体存放的具体时长,并仔细查证了殡葬公司的经营资质与管理成本。

  “之前的案件,那23具遗体存放时间短,理应按照现在的标准收费。但这35具时间久远,按照今天的标准收取以前的保管费是不合理的,就像20年前买房和现在买房能是一个价格吗?”高超耐心地对殡葬公司负责人解释,“你们要相信法律,这件事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公平的结果。”

  “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对你们双方都有利,况且他们经营也不容易,还是要考虑这些年的保管成本的。”高超也不忘和医学中心进行沟通。

  存放费用如何计算成为整个案件的关键点。经过两个月的梳理、调查,通过向民政部门调取相关文件,高超发现早期遗体存放费用低于现行标准。结合殡葬公司的经营实际与财务状况,高超最后计算出了一个合理的收费金额,既能最大限度弥补殡葬公司实际损失,也能大幅缓解医学中心财政压力。最终,双方各自让步,达成和解方案。“法官,谢谢您给我们调解,这笔捋不明白的账这回终于算清了!”殡葬公司负责人紧紧地握住高超的手。

  对涉军案件,高超一直坚持“快速调解化纠纷”的原则,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促进涉军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一名法官,我所能做的就是认认真真审理好每一起涉军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消除部队和军人的后顾之忧。”高超说。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3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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