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切实推动法律顾问“有效覆盖”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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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史万森 郭君怡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助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条,从选聘程序、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统筹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采取有力举措,2024年底前,力争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机关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同时,要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监管,保障法律顾问高效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把法律顾问政治关、业务关、品行关,根据行政机关主要业务领域,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选聘,要切实保障法律顾问经费,防止低价恶性竞争行为;选聘后,行政机关应当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执业监管、业务交流、诚信记录等相关制度;各级律师协会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指导,加大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力度。
对行政机关和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不力的,《意见》还明确了追责问责机制,提出不认真履职的记入法律顾问个人诚信档案等多种举措,力求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效果最大化。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8/t20240826_504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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