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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司法局

时间:2019-11-13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2006年起,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50余起,接待来访群众1000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超过98%……”这些数字背后,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道碱泉中社区人民调解员田新泉十八年来的调解成果。

  作为全国模范调解员,田新泉在调解百姓的矛盾纠纷时有怎样的法宝?近日,记者跟随“近观枫桥”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新疆行采访团来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找答案。

  

  

  田新泉。

  田新泉是碱泉中社区的一名人民调解员,天山区司法局将特色品牌调解室融入天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邀请田新泉作为中心专职调解员。2016年,在天山区司法局和碱泉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田新泉心灵调解工作室”正式成立。通过总结多年调解矛盾纠纷的经验,田新泉自创了17种“田新泉调解工作法”,真正做到了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做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好和发挥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17种“田新泉调解工作法”。

  “平易近人,善于发动群众解决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谢继尧这样称赞田新泉。由于辖区大多是老旧小区,水管漏水问题常见,田新泉就曾调解过一起因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天山区赛马场街道红旗社区西域小区居民美女士出差期间,家里水管爆裂,造成楼下陈先生家被淹,房屋多处受损,需要重新装修,但美女士一直不接陈先生的电话。陈先生非常生气,向社区反映并表示要去法院起诉美女士。社区干部引导陈先生来到“田新泉心灵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田新泉充分运用自创的调解工作法,以“降温法”将陈先生激动的情绪平复下来,再通过“背靠背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陈先生要求美女士支付2万元装修费,美女士认为2万元赔偿费太高,表示最多赔偿1万5千元。田新泉又通过“温情感化法”,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美女士当场转账赔偿陈先生1万7千元,陈先生自行请装修工人修缮房屋。双方对田新泉的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美女士告诉记者,通过调解,不仅解决了问题,也没有影响到邻里之间的感情。

  

  

  纠纷受理情况登记簿里,详细记录了田新泉2010年以来调解的各类纠纷。

  

  

  田新泉收到的锦旗。

  田新泉说:“我们调解纠纷时一定要多从居民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竭尽真心想居民之所想。”如今,小区住户无论是遇到各种纠纷,还是平时闲暇都愿意找她去聊聊家长里短,田新泉都会用心听、用心记、用心分析,以特有的职业敏锐,发现可能会产生矛盾纠纷的隐患,及早化解干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gflfw/202409/b148c347d39c4d2e898e5a79fcf078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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