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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仲裁加速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艳

  法治日报通讯员 王隽航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发展,跨国经济纠纷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趋势。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解决国际商事纠纷高效机制,对于促进国家间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持续建设仲裁国际交流协作新平台,探索仲裁机构“走出去”新路径,走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新模式,仲裁各项业务取得突破发展,以高质量仲裁加速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助力广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大力推动仲裁制度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工作。2021年8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公共法律服务要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对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培养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等作了重点部署。

  2021年12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广西仲裁工作发展提出加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队伍建设、加强涉外仲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14项具体措施。

  2022年,北海仲裁委员会申报2022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中的“仲裁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获批,该项目是自2015年国家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来,全国首个仲裁机构申报获批的试点项目,也是广西首家获批试点。

  2023年,广西仲裁协会作为全国首家成立的省级仲裁行业协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进一步规范会费标准,不断提高仲裁行业规范化水平,激发仲裁发展动力。

  2023年9月,在“制度型开放: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主题边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提出“共同构建国际商事保障机制”作为广西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全区进一步推动调解、仲裁、诉讼联动协同,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贸促会印发《关于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意见》,成为广西首个多部门联合从制度层面出台完善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政策性文件。

  今年1月22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将“在广西设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鼓励参与制定国际仲裁规则”写入文件。

  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抢抓政策机遇,聚焦设立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工作任务,打造面向东盟的一流仲裁机构,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制定中国—东盟商事仲裁规则,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广西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建立涉外仲裁服务平台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

  2021年12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优秀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组成法律服务团,为自贸区企业涉外业务开展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探索打造立足广西、影响全国、面向东盟的法务高地。

  2022年12月,自治区司法厅统筹设立全国首家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国际民商事调解机构——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由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仲裁协会作为发起人,为涉东盟商事纠纷提供专业的商事调解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国际商事仲裁争端解决机制。

  如今,广西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探索打造“1+3+N”模式,以中心平台为依托,引进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东博公证处、南宁国际仲裁院3个实体机构进驻,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和商事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形成法律服务合力,打造立足自贸区、面向东盟、服务RCEP示范区建设的一站式、全流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涉外法治人才是涉外法治工作的关键。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总量小,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高水平外籍仲裁人才短缺。为此,广西依托行业协会,加强与东盟国际仲裁机构交流合作,推荐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仲裁机构任职,引进境外优秀人士到区内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加快培养一批擅长办理涉东盟业务的法律服务人才。

  2024年5月28日至31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贸促会与自治区司法厅首次联合主办全区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同堂培训班,全区117名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参加培训。

  凝聚力量,勠力同心,全区仲裁机构积极通过与国内高等院校、国际法律机构加强共建合作、举办涉外讲座、聘请涉外仲裁员等形式推动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充实涉外仲裁法治人才队伍力量。目前,广西共聘请涉外仲裁员160人。

  打造面向东盟仲裁体系

  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广西积极响应新经济需求,全力打造便利、高效、便捷且国际化的仲裁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坚实仲裁服务和法治保障。

  北海仲裁委员会在新加坡设立北海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这是广西首家在海外设立的仲裁分支机构。2017年至2024年6月,北海仲裁成功办理涉外案件69件,涉及标的额高达17.2亿元人民币。

  2023年,北海仲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协调机制,成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举办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护商助企活动,助力涉外企业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与此同时,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与越南越中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百色仲裁委员会与越南商业仲裁中心、越南河内贸易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桂林仲裁委员会与桂林市贸促会签署桂林市涉外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备忘录……

  创新思路,敢作善成。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指导全区仲裁机构走出去,深化仲裁对外交流业务,通过与东盟仲裁机构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与东盟国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中国与东盟国家联合培训、互荐仲裁员等形式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取得良好成效。

  迈向更加广阔的天地,各地仲裁委员会创新开展仲裁工作,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上贡献仲裁力量。钦州仲裁委员会推出的“创新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DR)国际商事调解业务模式”获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南宁仲裁委员会全面实施仲裁案件网上办公,实现仲裁案件在线立案、开庭、查询等功能,2023年完成线上庭审案件178件。

  千年潮未落,风起再扬帆。下一步,广西司法厅将以设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为契机,开展中国—东盟商事仲裁人才培养、人员交流,推进中国—东盟仲裁人才基地建设,加强与东盟国际仲裁机构交流合作,完善涉外仲裁人才沟通交流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擅长办理涉东盟业务的法律服务人才,推进境内与东盟国家之间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交流,加快助力构建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新高地!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9/t20240925_506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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