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服务 >正文

男子酒后高速逆行、变道、倒车 危害公共安全获刑3年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男子醉酒后变身“马路杀手”,驾驶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多次变更车道、逆向行驶。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被告人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北京市房山区京昆高速出京方向逆向行驶,途中多次变更车道、逆行倒车,与多辆正常行驶的车辆会车,危害公共安全。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为200.9mg/100ml。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


原文链接:https://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4506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