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五举措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
谌贻琴书记在省委常委会提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省司法厅要加强对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指导,确保重大决策程序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的要求,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张涛厅长亲自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工作。
一是将风险评估作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履行程序。及时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论证,2022年度13件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实现风险评估全覆盖。
二是及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题培训。举办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培训班,邀请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业务机构负责同志、专家就重大决策涉及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评估进行专题讲解和辅导,省直40个部门法规处负责人和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业务机构负责人,共115人参加培训。
三是有针对性地讨论答疑。针对2022年度13件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处与牵头部门和共同责任单位法治机构、有关业务机构就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等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研究讨论、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时进行答疑。
四是建立常态化参与机制。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处与省委政法委维稳处、省政府各部门法治机构及相关业务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涉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常态化的沟通和信息共享。
五是及时联动市州县。要求各市州县在开展本级政府重大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时,切实加强论证,落实好风险评估的要求。通过微信群,建立与市州县常态化沟通机制,针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指导、答疑。(贵州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处供稿)
2022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zfflgw/202207/t20220701_75362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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