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将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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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就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下发通知。在包括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在内的28个省市(区域)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将允许港澳与试点地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允许港澳与试点地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和内地律师。同时,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并适当降低参与试点的外籍律师在中国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少于3年的资质要求。
附: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fwfz/202101/t20210118_8779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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