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江西省司法厅围绕满足乡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目标,着力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切实维护乡村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自去年5月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20878件,惠及受援人21555人,提供涉农法律咨询37.28万人次。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目前,全省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58个,乡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基本形成。加强法律援助智能化建设,提升江西法律服务网线上服务能力,挖掘“乡乡通”“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互联网无人律所”等远程智能法律服务终端潜力,萍乡、丰城等地已实现远程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
二是创新法律援助服务举措。推行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和“帮办”服务,打破属地申请限制,方便申请人就近选择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省司法厅联合省民政厅、省残联建立重点人群信息共享机制,搭建“江西省法律援助重点人群信息数据查询平台”,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办理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法律援助案件5135件。针对乡村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系列品牌活动。今年上半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活动2784场,发放宣传资料91.39万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63万人次。
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将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困难妇女,重度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建立帮扶工作台账,落实“一对一”精准帮扶,去年5月以来累计为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0件。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全省办、就近办、优先办、快速办、上门办、指尖办、协作办”,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推广应用法援线上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去年5月以来办理公证法律援助500余件,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司法鉴定费20余万元。(江西省司法厅提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209/t20220909_463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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