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当好法治政府“参谋助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东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职律师工作观摩推进会在石嘴山市召开。
近年来,宁夏结合实际,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机制,健全公职律师履职尽责机制,2022年以来,全区公职律师共承办重要涉法业务7489件。其中,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研提法律意见940件,参与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387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等1429件,参与办理其他重要法律事务4733件。
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协助处理重要法律事务,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宁夏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好依法决策把关人
“根据一些实际案例和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我对与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在之后的直播中会向大家进行普法宣传。”3月7日,随着春季各类招聘活动增多,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公职律师马娟开始准备近期的网络直播普法内容。
像马娟这样的公职律师在宁夏人社厅共有16名,每逢厅里有重大决策议题专题会议,都会让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对他们的意见建议进行吸收。同时,该厅明确公职律师对重大决策事项及事关群众利益行政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未经审查事项一律不得上会研究,以有力凸显公职律师的规章制度“把关人”作用。2020年以来,该厅组织公职律师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666件,宣布失效16件、废止87件。
“厅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法律特长,将70%的公职律师优先配置在劳动关系、仲裁信访、劳动监察等岗位,切实推动人社系统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该厅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该厅组织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公职律师对人社部门87项执法事项重新修订。
近年来,宁夏公安厅打造出一支由厅机关35名“法治尖兵”、市县115名法治骨干组成的高素质公职律师队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参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有力推动宁夏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保障执法实战,参与分批出台《现场执法标准》以及行政执法指引、刑事执法指引120余个,针对债务纠纷、家庭婚恋纠纷、失踪等警情处置及一些执法难点问题,规范执法流程。
把好争议化解法律关
不仅在行政决策方面当好把关人,公职律师在仲裁信访、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方面也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
宁夏人社厅以公职律师作为专业骨干促进争议处理效能升级,推进仲裁案件繁简分流、开庭快审、简案速裁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20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年均保持在90%以上,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4件,胜诉率达100%。
在劳动监察执法领域,针对农民工讨薪欠薪等社会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根治欠薪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公职律师专门深入到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执法一线,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2022年,面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4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为全区2.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2.5亿元。
宁夏公安厅组织公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等工作,帮助信访部门解决积压多年的信访案件,近年来参与信访案件处理120起。
中卫市公职律师作为代理人在涉及市政府及政府部门的重大诉讼中,多次赴甘肃兰州、白银及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等地法院协调并出庭应诉,积极维护行政机关合法权益。近年来,公职律师为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116次,办理涉政府及各部门诉讼案件194件。
中卫市司法局局长李斌告诉记者,公职律师参与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可以将其业务专长和法律专长结合起来,在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和诉讼案件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去年,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8.68%,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统筹规划实现全覆盖
尽管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越发凸显,但自治区内还有一些党政机关没有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工作没有实现全覆盖,这迫切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机制,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的实际问题,对公职律师进行跨部门调配使用。
石嘴山市先行先试,将57名公职律师根据“业务相近、发挥专长”的原则,统一调配到230家党政机关,解决了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
石嘴山市司法局局长宋健告诉记者:“公职律师参与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决策,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全市公职律师已为政府及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19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等115件,参与应诉36件,办理复议案件59件。同时,公职律师参与执法检查及常态化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参与政府及所在单位涉法事务分析研判,开展‘法治体检’,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招商项目的前期商洽、合同谈判等阶段,全面提供高质效法律服务。”
中卫市建立公职律师库、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根据党政机关具体法律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公职律师所属部门类别以及专业特长等因素,按照“一对一”“一对多”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指派公职律师为各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根据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此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305/t20230526_4796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律所商会携手共推民企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努力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