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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文书获越来越多境外法院认可执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打造全球首个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入选商务部“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仲裁领域仅此一例。这是近一年多以来,继“首创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以及“APEC-ODR平台解决涉外纠纷”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之后,广仲又一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仲积极打造仲裁工作现代化,推动仲裁国际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引领世界互联网仲裁的发展,其制定和发布的“广州标准”已获46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过150家国内仲裁机构认可。值得关注的是,广仲办理的涉外案件,无一宗在境外被撤裁或不予执行,仲裁文书获得包括美国、中国香港等越来越多境外法院认可执行。

  筑牢办案质效生命线

  东南亚某国一企业近日通过广仲APEC-ODR平台递交了一起标的额达10多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纠纷案件,该案由港、澳、内地仲裁员联合组成仲裁庭在线调解,当事人在该平台开展同步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结案,刷新广仲受理涉外商事纠纷案标的新高。

  “这一涉外案例,是广仲运用APEC-ODR平台服务跨境电商并高效解决跨区域商事纠纷的一个缩影。”广仲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0万家,跨境电商贸易伙伴遍布全球。2020年,广仲在全球率先上线APEC-ODR平台,为跨境商事纷争提供高效、易用、低成本的“一站式”在线解决服务。2022年,首宗通过APEC官网链接提交至广仲平台的仲裁案件,用时不到7天即调解结案。在APEC官网链接的4个ODR平台中,广仲是中国内地唯一入选的城市仲裁机构,且受案量名列前茅。

  办案质效是仲裁服务的生命线。据介绍,近年来广仲受理案件量稳居全国前列,2022年受理案件量超3万宗,占广东省仲裁案件总量的一半;涉外案件受理量连续两年在全国城市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一。此外,受案标的额也大幅攀升,2022年案件标的额首次超过600亿元,受理10亿元以上标的额的案件同比增长50%;标的额30亿元以上案件两件,其中一宗标的额为34.5亿元的案件于10天内高效结案。

  “广仲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效能同样突出。”该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仲2022年受理的案件中,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案件同比增长112%,总标的额同比增长84%。在案件数量稳步提升的同时,法院撤裁数逐年下降,2021、2022连续两年不超过两宗。此外,广仲办理的涉外案件,无一宗在境外被撤裁或不予执行,仲裁文书获得了包括美国、中国香港等越来越多境外法院的认可执行。

  勇当国际规则引领者

  不久前,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认可并执行一宗广仲裁决的涉及近两千万元人民币商事案件,反响强烈。近年来,多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主动推荐将商事纠纷提交广仲处理。

  记者注意到,广仲裁决之所以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与欢迎,离不开广仲仲裁标准的规范化创建。近年来,广仲通过制定国际标准、搭建跨境平台、共享合作机制、构建元宇宙仲裁院等方式,搭建智能化发展新路径,完成了从行业参与者到创新引领者再到规则制定者的蜕变:2019年,广仲制定和发布“广州标准”,推动国际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2022年8月,广仲再次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解决互联网仲裁庭审难点,对远程庭审技术规范予以申明。

  目前,“广州标准”已先后获得涉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欧美主要经济体等46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过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广州标准”的有力加持带来了办理涉外案件量的迅速增长,2021年广仲国际仲裁案件量跃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2022年再次保持第一的位置。

  据了解,广仲还积极搭建跨境仲裁与解纷平台。2021年1月,广仲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同年5月,APEC正式将广仲列为全球首批三家ODR平台合作伙伴之一,是APEC官方推介的中国内地唯一城市仲裁机构。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评价说:“广仲首创的ODR平台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服务,引领了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创新发展。”

  2021年,广仲首倡“四个共享”合作机制——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建立了多边仲裁协作机制,并先后与境内外60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实现了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推动中国仲裁“走出去”。此外,广仲还先后与美国硅谷仲裁调解中心、日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共享模式具有强大发展潜力,广仲‘四个共享’合作机制为区域仲裁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别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毛晓飞表示。

  2022年,广仲创设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仲裁庭审模式,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审模式、大陆法系澳门庭审模式为基础,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或地区仲裁法以及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努力把全球商事纠纷导入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助力实现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拉回来仲裁”。

  打造全球仲裁公信力

  “广州已经连续5年被我商会2300名会员评选为中国最佳再投资目的地,华南美国商会将广仲视为长期合作伙伴。”华南美国商会是美国国务院认可的三大驻华商会之一,会长哈利·赛亚丁博士多次到访广仲后作出如此评价。

  据介绍,广仲不断扩大国际“朋友圈”,从联通港澳,到覆盖东南亚,再扩展至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如今涉金砖国家的案件也实现了零的突破。

  今年4月,英国杜伦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所发布全球首份“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从“一带一路”沿线近200家国际仲裁机构中,精选出包括欧洲8家、美洲4家在内的38家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仲裁机构,广仲位列第三,标志着广仲国际公信力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服务中国与中亚经贸区域合作发展,“3+N”仲裁庭审模式将吸纳更加符合中亚企业解纷规则和惯例的商事仲裁中亚模式。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07/t20230718_482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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