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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司法局用法治守护红土地上的绿水青山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法治日报通讯员 于方灯

  沿着汀江国家湿地公园步道一路欣赏,只见小径两旁绿树成荫,水面上新建成的观赏栈道蜿蜒曲折,美不胜收。许多野生动物在这里安营扎寨,不时可见候鸟飞禽掠过。

  “我们沿着汀江这条主线,建设补植复绿实践点、增殖放流示范点、科普宣传点和‘长汀县司法局法治护航绿水青山实践教育基地’,把湿地连起来、把景区连起来、把生态环境保护元素和法治元素连起来,让三洲沿岸生态成为一道亮丽的法治文化风景线。”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长汀县是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长汀县司法局切实融入生态建设,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打造生态教育实践、生态枫桥调解、生态法律诊所三大品牌,助推长汀绿色发展。

  长汀县司法局以三洲司法所为联系点、示范点,挂牌成立“生态枫桥调解工作室”,由司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站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调解员、执法人员组成“生态枫桥联合调解队”,齐抓共管,高效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矛盾纠纷,大力促进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借鉴医疗就诊模式,长汀县司法局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开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诊所”,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促进法律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除了打造三大品牌,长汀县司法局还通过创建一个联盟、实施五大行动等举措,积极探索“153”工作法,举法治之力守护红土地上的绿水青山。

  今年5月10日,长汀县司法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互签《法治护航绿水青山合作框架协议》,创建生态环境保护联盟,使各部门告别“单打独斗”,共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之网。

  为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链,长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护航”“生态环境保护+阳光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谐调解”五大行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更多融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着力打造全方位、全领域、全周期的“法治护航绿水青山”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07/t20230718_482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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