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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生命周期”一揽子公共法律服务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法治日报通讯员 常凯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某园区与企业之间发生了合同纠纷,在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不仅通过“调解+公证”一条龙化解了矛盾,就连纠纷暴露出的租赁合同不够完善问题,也通过专人进行法律审查,完善了合同条款,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作为拥有8个超千亿元产业集群、150万户市场主体的制造业大市,佛山深入贯彻落实广东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佛山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益晒你”(粤语,意为“把好处都给你”)企业服务体系,助力制造业当家的重要战略举措,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坐落于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聚焦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优化集合了行政复议、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专业资源,推动法律服务端口前移,为企业提供“体检中心”式的法律服务,精准高效问需企业,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公共法律服务。

  8月30日,佛山市某园区负责人来到中心,称有一租户公司拖欠其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共计13万余元,而该公司及辖下的子项目是本地政府招商引资、市级重点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基于此,园区希望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该纠纷,对方公司也表达出调解的意愿。

  中心工作团队随即对本案进行研判,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由商事调解团队为其提供调解服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分析,协助双方找准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双方就拖欠款项金额、分期还款的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的同时,珠江公证处根据调解内容,以及办理赋强公证(指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经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所需内容,拟订了《补充协议》和《还款协议》,交由律师进行法律审查。律师对上述两份协议审查修订后,由双方当事人确认内容,双方当事人对两份协议确认无误并进行签署,珠江公证处当场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赋强公证手续。至此,本案纠纷的化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案的成功调解,较好地平衡了园区与承租企业的利益,在维护园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企业纾困解难。”佛山市司法局局长刘祖辉告诉记者,中心的投入运营,旨在解决目前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不系统、不专业、不精准、不便捷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配套的制度、机制设计,打通企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建设与佛山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合、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该案“调解+公证”的模式,为同类案件的纠纷化解提供了经验借鉴,提升了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水平,使矛盾纠纷在中心形成法律服务闭环式管理。

  刘祖辉表示,佛山市司法局将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练兵场”和“试金石”,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汇聚各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尝试和探索建立具有佛山特色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新样本,总结提炼法治赋能“制造业当家”的“佛山经验”,在全市推广和建立“1+N+X”全覆盖、全领域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矩阵。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09/t20230914_486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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