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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严谨又不失温度的司法鉴定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杨傲多

  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负责人宁莉萍,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11年,长期奋斗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一线。

  近年来,宁莉萍办理的5件司法鉴定案件于2023年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10大典型案例、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十大典型案例、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白皮书经验交流典型案例。

  作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她主动收集和研究多发频发的环境损害问题,积极向省司法厅提出专业有效的预防措施建议,提高鉴定质量和服务;针对司法鉴定中依据不足和共性争议问题,积极组织制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目前,宁莉萍已主持和主研完成多项国家级省级课题,制定的部分标准填补了国际与国内空白。她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60余篇;第一发明人授权专利60多项,其中6项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

  “自2013年以来,我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7250余件,提供环境损害法律免费咨询千余人次,参与制定相关管理和技术规章制度10余项,参与重大宣传活动5次。”宁莉萍说。

  2021年,宁莉萍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四川首例“以劳代偿”公益诉讼的生态系统环境损害赔偿公开审理,该案入选为四川司法系统典型案例的现场观摩教材。“以劳代偿”的判决既能体现法治的人性化温情,又有教育意义。昔日“毁林者”变“护林人”,既能做到损害担责,又能修复生态,这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改革和新模式。2022年,宁莉萍组织楠山司法鉴定中心完成了四川最大数量的涉案野生动物生态损害价值司法鉴定及制定野化放归方案,于2023年协助法院实施了涉案动物野化训练与放归,不仅实现了积极有效的生态环境恢复,而且保障了结案后野生动物的生态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4/t20240407_497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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