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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榜样是一种力量,鼓舞斗志;榜样是一面旗帜,指引方向。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榆林市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榆林市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区设立3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和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充实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库,紧贴基层、创新举措、健全制度、严把质量,连续多次获省级、市级、区级法律援助优秀单位和“文明单位”称号等荣誉。用真心换真情,用“有为换有位”,榆林市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牢记初心使命,在为民服务创建和谐社会上做出更大贡献。

  汉中市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

  汉中市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服务为民,高标准建成服务大厅,开通热线和网络平台,落实律师坐班,建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着眼规范高效,实施流程再造,制定“最多跑一次”“当日事、当日办”工作标准,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援服务。严格案件受理、指派、办理、回访等流程,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2021年以来,该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069件,见证认罪认罚案件370件,接待群众来访360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安康市平利县法律援助中心

  安康市平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己任,以依法援助为目标,完善服务网络,实现服务“零距离”;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公众知晓率;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特殊群体,增强援助质效。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近五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26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

  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断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做好“12348”专线运行工作,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精准质优的法律援助服务。

  陕西絜矩律师事务所

  陕西絜矩律师事务所始终坚守“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自2019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开展重大法律宣传20余次,全体人员以专业的能力、高质量的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认可。该所先后被铜川市司法局评为标兵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ggflbwgl/814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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