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七项举措”化纠纷 助稳定 喜迎建党100周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近日,天津市司法局出台《化纠纷 助稳定 喜迎建党100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活动”通过七项举措,强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建设,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完善调解联动机制、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调解流程、调解文书。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专家库专业化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员初任、年度培训,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三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共同培育发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价格认定、消费、物业、商会、家事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四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诉讼等多种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联动,大力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五是切实提升纠纷调解效能,加强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工欠薪、民族因素、宗教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开展重点排查。六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扣知识产权多元化解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创新完善调解机制,打造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七是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持续加强天津市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进一步方便群众精准“找调解”,积极指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化解。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3/01/611_3267181.html